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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訊息

重大訊息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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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1
發言日期 115/03/20
發言時間 17:29:38
發言人 吳滄松
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
發言人電話 03-3596868
符合條款 第 20 款
事實發生日 115/03/20
主旨 公告本公司取得不動產
說明
  1.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
    1、土地標示: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253、254地號。
    2、建物標示:桃園市中壢區中工段216建號。
    3、建物門牌: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1號。
  2. 事實發生日:115/3/20~115/3/20
  3. 董事會通過日期: 民國115年2月25日
  4. 其他核決日期: 不適用
  5. 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
    1、土地:共計4,124.70平方公尺,折合1,247.7218坪,交易金額:450,462,909元整。
    2、建物:共計1,838.38平方公尺,折合556.11坪,交易金額:17,537,091元整。
    3、交易總金額:新台幣468,000,000元整。
  6.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東原防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,非本公司之關係人。
  7.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不適用。
  8.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。
  9. 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):不適用。
  10. 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依照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辦理。
  11.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
    1.交易決定方式:買賣雙方議定。
    2.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估價報告。
    3.決策單位:本公司董事會。
  12.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
   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
    土地估價金額:新台幣506,575,051元整。
    建物估價金額:新台幣 4,616,839元整。
    估價總金額: 新台幣511,191,890元整。
  13. 專業估價師姓名: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謝典璟估價師。
  14.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謝典璟:(99)北市估字第000149號。
  15.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  16.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  17.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不適用
  18.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
  19.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不適用
  20. 會計師姓名:不適用
  21.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不適用
  22.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依合約規定
  23.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因應長期發展規劃及營運所需。
  24.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無
  25.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
  26.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民國115年2月25日
  27.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否
  28. 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  29.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  30.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: 不適用
  31. 其他敘明事項:
    經115/2/25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不動產購置相關事宜。
    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。